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北省仙桃市解放西路与复州大道北一巷交叉口湖北汉江港投航道和二线船闸工程建设指挥部 | 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
邮编: | 邮编: | 430033 |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李瑞 |
电话: | 0728-****** | 电话: | 027-******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http://www.huajiezn.com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证书(或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资质证书)、有效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资质证书;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质量检测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 |
业绩要求 |
同时具备: 1、近5年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水运工程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业绩; 2、近5年至少承担过1个最大跨径不小于120m的公路桥梁施工项目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业绩。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水运结构、地基与基础专业)资格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类似水运工程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水运结构、地基与基础专业)资格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类似水运工程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桥梁工程专项检测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最大跨径不小于120m的公路桥梁施工项目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名称、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注:若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投标人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名称应与投标人提供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中的检测单位名称相同。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运工程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 | |
6.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 |
7.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提供或无效 |
8.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证书(或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资质证书)、有效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资质证书;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质量检测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1)、(2)项的资质最低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3)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6、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有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8、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 |
9.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水运工程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业绩; 2、近5年至少承担过1个最大跨径不小于120m的公路桥梁施工项目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业绩。 3、“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则需额外提供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独立承担完成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或桥梁工程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同一标段的船闸工程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或桥梁工程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由两家及以上单位承担或实施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8、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上述全部业绩要求。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的多项业绩时,该业绩可分别计算。 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任务分工对其业绩进行认定: ①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第1项业绩要求; ②联合体其他成员需满足第2项业绩要求。 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不能反映上述标准的,不予认定。按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联合体成员不承担其相应工作任务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10、本项目的类似水运工程是指:1000吨级及以上的港口工程、1000吨级及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或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 | |
10.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
11. | 主要人员要求 | 一、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项目负责人1人: 1、高级工程师。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水运结构、地基与基础专业)资格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类似水运工程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②技术负责人1人。 1、高级工程师。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水运结构、地基与基础专业)资格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类似水运工程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③桥梁工程专项检测负责人1人。 1、高级工程师。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最大跨径不小于120m的公路桥梁施工项目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二、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及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技术指标等,还应由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信息和人员任职情况,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主要人员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证书(如有),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是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桥梁工程专项检测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是本项目的其他联合体成员。 6、本项目的类似水运工程是指:1000吨级及以上的港口工程、1000吨级及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或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 | |
12.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为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中心试验室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法人单位;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了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了相应的分项限价(如有)。 |
14.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15. | 质量标准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质量标准或填报的质量标准低于“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jtg 2182—2020)等规范”的规定。 | |
16. | 安全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 |
17.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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