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项目
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含风险专项评价)编制服务询价公告
******有限公司拟对华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项目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含风险专项评价)编制服务进行询价采购,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华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项目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含风险专项评价)编制服务。
2.服务地点:华蓥市。
3.采购控制价:44000元(大写:肆万肆仟元整)。
二、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询价的供应商。
公告征集:本次询价采购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纳税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含风险专项评价)编制并按程序送相关部门审批。
8.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
四、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及数量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含风险专项评价)编制,并通过环保部门审批。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按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因环保部门特殊要求导致延期的,交货时间依次顺延。
2.服务标准:服务成果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3.付款期限:服务期满且收到供应商完整的报账凭证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4月25日18时00分自行在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下载询价资料,2025年4月27日10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现场交至华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309室(华蓥市红星路234号)。
2.响应文件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证明材料,承诺书、报价函,需密封。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华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3楼309室。
七、评审原则
1.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且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控制价。
2.采购人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1—3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则以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八、成交结果公布
我单位在收到资料后,将于2025年4月27日10时30分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我单位将于三日内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成交结果。(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附件:1.承诺书
2.报价函
3.合同文本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22日